香港重申年底前提交虛擬資產牌照法案,擬覆蓋四大業務

香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在立法會重申,年內提交虛擬資產交易、託管、諮詢及管理四大業務的發牌制度草案。此舉顯示香港正加速構建完整的RWA監管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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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重申年底前提交虛擬資產牌照法案,擬覆蓋四大業務

10月6日,香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重申,政府將在2026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草案,就虛擬資產交易、託管、提供意見及管理服務設立發牌制度。此前,財庫局與證監會已於5月26日發布有關虛擬資產諮詢及管理服務監管制度的諮詢總結,共收到51份來自市場參與者、行業組織及專業機構的回應,提案獲得廣泛支持。新制度將遵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涵蓋範圍分別與《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保持一致。證監會亦將完善代幣化投資產品的監管框架。

瑞德視角: 香港正加速構建從穩定幣到代幣化資產的完整RWA監管閉環。連同現有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及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以及擬議的交易和託管制度,香港的法律框架將貫通數字資產生態圈的主要節點。對於希望在香港合規展業的品牌資產方與機構而言,提前完成合規架構設計與牌照申請準備已刻不容緩。

RWA · 監管框架 ·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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